2004年8月9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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怀疑学生偷钱店主搜身获刑
毛昕昕 易远明
只因怀疑4名女中学生偷了自己的钱,年轻的女店主竟然对她们进行非法搜身。近日,丽水市莲都区碧湖镇的李旭丽为此付出了代价。
18周岁的李旭丽,初中毕业后在老家开了一家服装店。2004年5月31日晚,碧湖中学学生邱某等4人到她开的店内买衣服时,被李旭丽怀疑偷钱。李旭丽立即招来朋友周金霞,周以打巴掌相威胁,胁迫邱某等4人先后到更衣室内,脱掉胸罩、内裤搜查。
莲都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被告人李旭丽、周金霞非法对他人身体进行搜查,均已构成非法搜查罪,各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缓刑一年。